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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放飞希望”诗歌朗诵比赛通知

2012年11月20日 15:55:37 来源:衡阳县溪江乡溪江中心学校 访问量:301

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,给学生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,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促进学生之间的友谊和交流。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“放飞希望”诗歌朗诵比赛。

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 

一、比赛时间:定于20121129日第七、八节课

二、比赛地点:会议室

三、参赛对象:初一年级学生

五、评分标准和方法

(一)参赛要求

(1) 个人或者组合(组合不超过四人)

(2) 与主题相关的诗歌或原创诗歌。

(3) 可自带或要求背景音乐。

(4) 朗诵时间为:1-5分钟。

(二)评分标准:

1)仪表形象:要求衣着整洁,仪态端正大方,举止自然得体,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;上下场致意,答谢。2分。

2)演讲内容:要求朗诵内容主题鲜明深刻,格调积极向上,语言自然流畅,富有真实情感;紧扣活动主题,鼓励原创,所有原创作品将有0.5分的总分加分。4分。

3)脱稿程度:要求脱稿朗诵,声音洪亮,口齿清晰;普通话标准,语速适当;表达流畅,富有感染力;讲究朗诵技巧,动作恰当。3分。

4)整体印象:由评委根据朗诵选手的临场表现做出综合朗诵素质的评价。1分。

六、评委与设奖

   评委:高校长,谭校长,周校长,李冬梅老师,梁秀文老师,彭春燕老师,邓盛莲老师范学伟老师,唐艳老师,汤亚平老师,唐佑初老师。

   奖项: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优秀奖5名,各奖项均颁发奖品和证书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21119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溪江中学

编辑:周长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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